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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整治“僵尸車” 躲在小區車庫的“僵尸車”拖離了

發布時間:2019年04月22日 來源:溫州日報

  溫州網訊4月19日上午,一輛平板拖車緩緩駛入市區五洲大廈小區停車庫,藏身于此的3輛“僵尸車”,被一一拖離小區車庫。記者從鹿城公安分局了解到,從4月1日起,鹿城開展小區“僵尸車”整治專項行動,接下來,他們將逐步對小區內長期停放的“僵尸車”進行集中整治。

  現場>>>

   三輛“僵尸車”被拖離

  當天上午9點,在五洲大廈小區地下停車庫內,第一輛“僵尸車”開始被拖車慢慢拖走。記者看到,這輛車不僅車身破舊,布滿塵土,幾個輪胎還都已經干癟!斑@輛車賴在車庫里7年了,已經處于報廢狀態,車庫稀缺的車位一直被它占著,現在可算解決了我們的一大難題!蓖\噹斓呢撠熑松蚺靠吹健敖┦嚒北磺謇砗,不禁連聲點贊。

  30分鐘后,該車庫內的另兩輛“僵尸車”同樣被拖車拖走。這兩輛車都是從2003年開始就已經停在這了,一直都聯系不到車主也無人認領。記者了解到,其中一輛車處于注銷狀態,另一輛車查詢不到機動車登記記錄,疑似套牌或報廢車輛。

  大南街道荷花社區主任方芙雪告訴記者,該小區車庫里的這三輛“僵尸車”侵占私人車位不說,還存在安全隱患,特別是其中一輛車停在車庫的拐彎處,不僅妨礙車輛進出,而且很容易導致居民的車被刮擦到。方芙雪還說:“這幾年來,社區也一直接到居民投訴。多虧了這次整治行動,也希望大家不要長期占用小區車位!

  行動>>>

   全面嚴查小區“僵尸車”

  鹿城區精神文明指導中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根據今年1月1日實施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住宅小區等物業管理區域持續停放車輛超過30日影響其他業主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可責令駛離,拒不駛離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將車輛拖移至指定地點。在3月初,市公安局下發“關于公安機關執行《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住宅小區僵尸車由屬地公安派出所先行受理,派出所開展協商、調解,超過三十日仍協商不成的移交轄區交警處理。

  據鹿城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4月1日開始,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小區“僵尸車”整治專項行動,分局下轄各個派出所已經對前期排摸出的小區“僵尸車”按規定做出了處置。截至4月18日,共通知車主自行清理了93輛“僵尸車”,拖移了8輛,對103輛車主不配合清理和通知不到車主的“僵尸車”進行了受案調查,并在車身上張貼《違規停放車輛告知書》。對這些車輛,車主如果在30天后還沒來清理的,公安部門將按照規定移交給交警部門進行拖車處理。如有發現“僵尸車”占道,市民可向所在社區、街道反映,也可向公安部門反映。

  說“法”>>>

  《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禁止下列影響交通的不文明行為,其中第十款為:占用公共免費停車泊位持續停放車輛或者在住宅小區等物業管理區域持續停放車輛影響其他業主。在住宅小區等物業管理區域持續停放車輛超過30日影響其他業主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可責令駛離,拒不駛離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將車輛拖移至指定地點。

N 編輯:張梭梭責任編輯:張梭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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