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移風易俗 樹文明新風
---致全縣人民的一封公開信全縣廣大人民群眾:
為進一步推進婚喪禮俗改革,破除陳規陋習,切實減輕群眾經濟負擔,不斷凈化社會風氣,提升鄉風文明程度。根據縣委辦、縣府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實施方案》(文委辦發〔2018〕107號)、縣民政局等八部門《文成縣進一步深化喪葬陋習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文民〔2018〕162號)文件精神。特此,向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告知如下:從2018年9月26日起,全縣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等操辦婚事帶頭執行“三項制度”,操辦喪事帶頭執行“四個規定”;市民操辦喪事實行“五個不超”、“六項禁止”。
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等操辦婚事帶頭執行“三項制度”
●執行宴席套餐制,婚宴餐標每桌不超過2000元人民幣;
●執行人情隨禮制,執行非親屬人情紅包最高不超過300元人民幣的隨禮標準;
●執行婚慶報告制,根據組織人事關系,事后10日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派駐紀檢組(鄉鎮紀委)報告宴席時間、宴請人數、禮金清單等內容。男女雙方婚宴桌數控制在40桌以內、宴請人數控制在400人以內。
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聘用人員操辦喪事除遵守“五個不超”“六項禁止”外,還要帶頭執行“四個
規定”
●不準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便利借機斂財;
●不準使用公務車輛或安排下屬單位、管理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的車輛參與辦喪、送殯活動,不準以單位名義相互贈送花圈花籃(逝者所在單位除外);
●除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姻親外,不準參加喪事期間的出殯酒席和守夜活動,不參加違規辦喪的吊唁活動;
●操辦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的喪事活動時,要嚴格執行操辦喪事報告制度。
市民操辦喪事實行“五個不超”
●喪事殯期原則不超過3天,特殊情況經審批后不得超過5天(包括亡故和出殯當天);
●治喪、悼念、出殯不得超過5個環?山到馐交ㄈ(包括花籃、橫匾);
●樂隊人數不超過10人;
●火化時往返殯儀館的車輛和出殯(送殯)車輛不超過5輛;
●喪事酒席不超過10桌(每桌限10人),不使用高檔菜品,不設冷盤,菜品數量不得超過14個。
市民操辦喪事遵守“六個禁止”
●禁止在公路、城鎮規劃區道路(包括人行道)、學校、廣場等公共場所搭建靈堂靈棚、擺放花圈花籃、念經做道場、燃燒和拋撒紙錢和擺設酒席;
●禁止在治喪過程中使用擴音設備,高音喧嘩,不得在晚上10點至次日上午8點期間做道場;
●禁止使用電子花圈(車)、禮炮車、電子屏幕車等相關車輛用于殯葬活動;
●禁止在殯葬過程中燃放煙花爆竹(除在出殯時、骨灰入葬后各放500響以內鞭炮一串外);
●禁止骨灰裝棺再葬,抬棺出殯,在縣城建城區范圍內,禁止在上午7點至下午6點期間出殯通行,禁止贈送錢物;
●禁止建造、翻修、擴建私墳行為,嚴禁在“三邊區域”范圍內出現裸露墳頭現象。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有違反殯葬管理行為的,可以向相關職能部門或縣喪葬陋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0577-67832667 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12345),也可以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舉報。根據違反本規定的情形,由相關職能部門會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查處。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文成縣委宣傳部文成縣文明辦文成縣民政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