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縣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開始年度確認了!
文成新聞網訊 為加強優撫數據精準化管理,提升優撫工作管理水平,確保優撫資金發放使用安全,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年度確認工作實施規范(試行)的通知》(退役軍人辦發〔2021〕34號)、《關于做好享受撫恤補助待遇的優撫對象年度確認工作的通知》(浙退役軍人廳發﹝2021﹞31號)文件精神,從2021年起,我縣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優撫對象需要每年進行年度確認。
一、確認對象
戶籍在我縣的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優撫對象,包括: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傷殘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傷殘人員)、“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軍人、參試退役軍人、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國成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
二、確認時間
2021年起,每年對優撫對象進行一次集中確認,本年度確認時間為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確認方式
優撫對象年度確認工作以上門服務為主,采取人臉識別技術、人工查驗等方式,對優撫對象有關生活狀況進行核查驗證,同時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1、服務站確認:請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隨帶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進行現場確認,也可就近到文成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確認。
2、上門確認:對年齡較大、行動不便的優撫對象,可提前預約,由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到優撫對象家中上門服務確認。
3、線上確認:在國(境)外或非戶籍地生活的,以及不方便接受工作人員上門服務或到現場確認的優撫對象,本人聯系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確認。
四、注意事項
每年1月,文成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對上一年度未確認的對象予以公告,公告后60日仍未取得聯系、無法進行確認的,將停發撫恤補助金。
優撫對象或其家屬重新申請恢復發放的,經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重新確認后恢復發放撫恤補助金。
五、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