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初中今年招生辦法照舊 六大招生便民服務措施落地
溫州網訊5月9日,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會議公布今年“小升初”招生政策。今年溫州城區“小升初”報名錄取將首次啟用初中招生便民服務系統。

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有何亮點?
一、入學政策“一清單”。過去招生政策主要通過新聞媒體、溫州教育網、學校向社會和家長公布。由于適齡兒童家長的房產信息、戶籍情況錯綜復雜,家長咨詢多但是途徑單一,只能電話咨詢。網絡問政與市長熱線針對招生問題的咨詢居高不下,相關答復工作也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精力。改革后,溫州城區初中招生服務系統設置了“轄區生政策”、“新居民政策”、“常見招生問題”三個板塊,結合近三年來群眾提問頻率最高的問題,將招生政策整理成45個常見問題,以案例形式呈現。市民只要輕按手機屏幕,即可獲得有關政策的詳細解答。
二、轄區查詢“一鍵通”。以往,家長大多通過電話或者報紙等媒體仔細查看施教區四至的范圍和文字說明,費時又費力。市教育局通過在各初中學校施教區的東南西北四至范圍基礎上,繪制各校施教區范圍圖,由原來的文字描述升級成圖文并茂式;利用大數據首次將近二十年招生實踐中積累的溫州城區全域房屋地點幾千條信息,一一建立起與學校的對應關系,通過查詢房產即可知道轄區學校,查詢學校即可知道施教區范圍。比如市民A想查詢自家房產所在轄區,只需要在輸入框輸入住宅區名稱比如“馬鞍池大廈”,系統即可反饋該住宅區轄區為“溫州市第三中學”。同理,要查詢某個學校轄區范圍,只要在輸入框輸入學校名稱,比如“溫州市第八中學”,即可獲得該學校對應的轄區范圍示意圖和相關文字說明。
三、報名、錄取、互動“一平臺”。打破地域和設備限制,入學報名和錄取結果方式在原有文件傳達,招生咨詢電話、媒體網站公示的基礎上,拓展為可以在手機端報名、查詢錄取結果。開啟“互動咨詢”微信互動交流平臺,參照網絡問政形式,為群眾提供手機端互動咨詢和回復功能并安排專人在收到咨詢后8天內進行專業解答,為網民和家長提供多樣化的咨詢方式和途徑。截至目前,在線共為群眾答疑解惑1759人次。同步收集網民咨詢的熱點問題,將典型案例答復總結提升并納入“常見問題”專欄。此外,制作招生視頻,通過動畫和文字相結合形式手把手教會你如何在線報名,并通過微信發布等平臺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百姓的知曉率。
四、信息審核“一網享”。優化招生報名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運用大數據平臺,通過與公安、住建局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家長和學生在平臺填報信息后,將自動完成戶籍、房產等信息的數據比對,比對成功將自動完成報名,無須再提供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或住房抵押信息,由班主任簽字確認即可。數據比對不成功的學生,提供原始材料由教育部門進行審核。此項舉措覆蓋95%申請入學對象并在鹿城區實驗小學選取2個班級先行試點。具體來說,對于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只要學籍比對成功,不需要提交學籍證明,覆蓋99%申請入學對象。城區戶籍而父母無房產對象,戶籍和學籍比對成功,無需提交任何材料,涉及人數約400,真正實現無紙化。特別是對于房產證抵押在銀行的家長來說,之前需要由抵押單位派人持證送審或房產證復印件由抵押單位經辦人、負責人分別簽字,單位蓋章后,連同抵押貸款協議書送審。改革后,通過網上數據共享,相關材料真偽可以通過大數據平臺給予鑒定,無須家長反復跑路,讓8173名學生受益,并向義務教育階段無紙化報名邁出堅定的一步。
五、新居民入學“一庫辦”。在市直學校報名中為新居民子女開辟綠色通道,取消“租房證明”和“戶籍地無監護人證明材料”兩項材料,通過自動調取新居民積分及身份、居住證、社保年限等信息,自動生成報名表,徹底改變了往年家長連夜排隊“取號”現象。線下同步發放溫馨提醒1000余份,通過圖表形式實現新居民就學政策一次性告知。去年,通過在溫州市城區初中便民服務系統上實現新居民子女入學政策解讀、積分查詢、網上報名、錄取查詢等在線“一網通辦”,800名小升初新居民順利入學。
六、回溫就讀服務“一站式”。對于初中想回鹿城城區就讀的在外溫籍學生,提供預約報名、容缺受理等“一站式”服務;販鼐妥x學生可以通過網絡預約報名而后根據約定時間來現場審核原始材料。對于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并進行容缺受理。通過先受理后補齊的方式為家長和學生提供暖心服務,增強其回家讀書的幸福感。今年,市教育局還將延長現場服務時限,根據回溫就讀人數,將原先3天現場審核時間延長至10天甚至半個月,給群眾提供充足的報名時間。審核現場將安排學生志愿者服務,通過一對一引導、接待、解答,提升服務質量。
溫州城區初中招生便民服務系統的正式啟用標志著2019年溫州教育“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務領域延伸擴面邁出了堅定的第一步。不只是城區,今年我市全面啟用“溫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統”,全市共計377所初中學校通過“溫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統”進行招生。在確保有關縣(市、區)原有系統、原有錄取方式不變的情況下,實現全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時間統一、報名統一和錄取統一。
報名對象
(一)隸屬鹿城城區〔包括濱江街道、南匯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馬街道、松臺街道、廣化街道、雙嶼街道(原黃龍街道部分)等9個街道,下同〕,并持有當地戶口的居民。
鹿城城區戶口須于2019年6月5日前登記,否則視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區戶口學生。
(二)鹿城城區區域內部隊現役軍人、歸僑華僑、港澳臺同胞、辦有人才居住證引進人才、溫商回歸人員的子女。
(三)非鹿城城區戶籍,在鹿城城區就讀且父母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居民。
(四)七都街道、雙嶼街道(原雙嶼鎮部分)、豐門街道、仰義街道、藤橋鎮、山福鎮戶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五)非鹿城城區戶籍,且父母無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居民: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且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鹿城城區已取得居(暫)住證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時取得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并在溫州市區繳納社會保險1年(含)以上,有相對固定居所(含租賃)。

招生辦法
免試
1.小學升初中的學生不進行升學考試。
2.各小學向初中學校提供小學畢業生素質報告單和健康檔案。素質報告單由鑒定性評語、文化課質量檢測成績、技能測試結果、體質狀況四部分組成。
相對就近入學
1.鹿城城區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含現役軍人、引進人才和溫商回歸人員子女)
就近入學是指市教育局直屬和鹿城區屬初中學校,在招生時將學生(報名對象)按其父母居住地(擁有產權,房屋產權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學。
在溫州市實驗中學、溫州市南浦實驗中學、溫州市第二中學三所學校轄區內,新購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內的,必須達到居住三年以上(起始居住時間不得遲于2016年8月31日)。上述三所學校和溫州市實驗小學同一套房產三年內只能有一戶家庭子女就讀同一所學校(從2015年4月起,采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實施)。2019年開始,上述三所學校建立招生預警機制。
具體規定如下:
(1)房屋產權人為學生父母的,按產權證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學。
(2)房屋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學生及其父母戶口與上述房產權人在一起,學生父母又確無其他住房的,憑上述房產證所在地就近入學。
(3)因拆遷而變動居住地的(以拆遷安置協議書為憑證),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學;屬外遷、且沒有其他房屋產權的,2020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遷安置地就近入學。
(4)華僑子女: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華僑華人子女回國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教基〔2010〕150號)回國讀書的華僑子女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的同等待遇,在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也可到監護人戶籍所在地集中接受華僑華人子女的學校入學。
(5)房產證未辦理或正在辦理的,憑房開公司的購房合同、發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據為依據。民間契約及協議均不視作初中招生的房產依據。
(6)家長填寫的產權信息在“溫州城區初中招生系統”上比對成功的,報名時不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與復印件。
(7)其他不屬上述情況的,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統籌安排。
2.非鹿城城區戶籍,在鹿城城區就讀且父母有鹿城城區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雙嶼街道(原雙嶼鎮部分)、仰義街道、豐門街道、七都街道、藤橋鎮、山福鎮戶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根據父母產權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按片區指定學校統一調配入學。
3.符合條件的非鹿城城區戶籍,且父母無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溫州市第三十九中學招收符合條件的非鹿城城區戶籍,且父母無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居民。
根據《溫州市委辦市府辦關于實施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的意見》(溫委辦發〔2012〕94號)精神,結合鹿城區府辦《關于印發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溫鹿政辦〔2014〕2號)文件,父母一方參加積分管理并符合入學要求,由市教育局直屬中學招生辦公室按“積分高者優先”原則,對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隨遷子女統一調配到指定的公辦學校就學。
轄區確定
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根據各小學畢業生生源分布情況與各中學招生計劃,按就近入學原則進行調整平衡,確定分配轄區。
民辦學校和特色學校的招生
1.溫州市繡山中學招生對象為鹿城區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或在鹿城區(市局直屬小學)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溫州外國語學校招生對象以溫州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浙南產業集聚區)為主,同時可以面向各縣(市)招收部分學生。具體招生方案由各校制定后發布。
2.溫州市藝術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藝術特長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繼續招生6個班級。
4.嘗試在市局直屬初中開展體育、藝術、科技特色項目培育,符合條件學校招生數控制在2%以內(具體招生方案另行發文)。
上述民辦學校和特色學校的具體招生辦法見各校招生簡章。

照顧規定
(一)國家和省規定的烈軍屬等人員子女確保優先照顧公辦學校(初中、小學)分配入學。
(二)下列人員子女可享受照顧公辦學校(初中、小學)分配入學:
1.見義勇為者子女;
2.市級及以上勞模、省綠葉獎獲得者子女;
3.市引進高級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層次)子女;
4.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
5.市級優秀骨干教師(第二層次以上)子女;
6.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明文規定的其他需要優先安排對象子女。

報名辦法
鹿城城區戶籍且在鹿城城區就讀小學應屆畢業生(含現役軍人、歸僑華僑、港澳臺同胞、引進人才、溫商回歸人員子女),非鹿城城區戶籍、在鹿城城區就讀且父母有鹿城城區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雙嶼街道(原雙嶼鎮部分)、仰義街道、豐門街道、七都街道、藤橋鎮、山福鎮戶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一)凡報名對象屬鹿城城區戶籍且在鹿城城區就讀小學應屆畢業生和非鹿城城區戶籍、在鹿城城區就讀且父母擁有鹿城城區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溫州城區初中招生系統”或“溫州城區初中招生網上便民服務系統”(手機端)上報名。報名時,家長要認真登記戶口、產權證所在地和學生及父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報名后,家長要將有關原始材料及復印件(屬六類照顧對象子女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送就讀小學審核并在“溫州城區初中招生材料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產權信息在系統上比對成功的,報名時不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班主任、學校審核后簽章,匯總造冊,錄成電子文檔,F就讀鹿城區小學的,報鹿城區教育局學籍審查后,由學校于5月20日至5月31日送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集體報名。
(二)在溫州市實驗中學、溫州市南浦實驗中學、溫州市第二中學三所學校轄區內,新購房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內且產權辦理時間不足三年的學生家長,應向學校提交居住滿3年的說明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電費收據、電話費收據、電視費收據、水費收據等原始憑據),在報名時連同其他報名材料由學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
(三)現役軍人的子女要有其父母現役軍官證和所在部隊政治部出具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歸僑華僑子女、香港澳門同胞子女須提交本人或父母所在國(地)居留證和市僑辦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臺胞子女、臺籍學生需提交市臺辦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辦有《溫州市人才居住證》的我市引進高級人才子女要有父母工作單位與批準其父母調入部門的證明;溫商回歸人員子女須提交市經濟合作辦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報名時連同其他報名材料由學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
(四)小學不在鹿城城區就讀、戶籍在鹿城城區(含原雙嶼鎮、仰義街道、豐門街道、七都街道、藤橋鎮、山福鎮部分),且父母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持戶口冊、產權證(產權信息在“溫州城區初中招生系統”上比對成功的,不需提供產權證材料)、本人學籍證明(小學在溫州市域內就讀對象,不需要提供學籍證明)、近期免冠單寸照片一張,向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個別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3日至24日。
(五)小學在鹿城城區就讀,非鹿城城區戶籍,且父母無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溫州城區初中招生系統”或“溫州城區初中招生網上便民服務系統”(手機端)上報名。報名時,家長要認真登記暫(居)住證、社會保險和學生及父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根據《市局直屬和部分鹿城區屬初中新居民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辦法》(溫教直〔2015〕33號)填寫積分情況。報名后,家長要將有關原始材料及復印件送就讀小學審核并在“溫州城區初中招生材料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具體材料包括:
1.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工商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
3.在溫州市區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
班主任、學校審核后簽章,匯總造冊,錄成電子文檔,現就讀鹿城區小學的,報鹿城區教育局學籍審查后,由學校于5月20日至24日送溫州市第三十九中學集體報名。學生學籍信息在系統比對成功的學校,不再報市區教育局進行學籍審核。
小學不在鹿城城區就讀,非鹿城城區戶籍,且父母無鹿城城區房屋產權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持上述材料,本人學籍證明(小學在溫州市域內就讀的對象,不需提供學籍證明)、近期免冠單寸照片一張,向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個別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3日至24日。
(六)集體報名時,各校要向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提交初中招生報名花名冊一份、招生報名數據錄入光盤一張。房產信息集體報名后不得更改,未填寫報名花名冊欄目的一律按無材料處理。
(七)家長和班主任填好初中招生報名登記表各項內容,于7月5日前由各小學統一送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
2019年市局直屬和鹿城區屬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




